盜竊罪既遂和未遂標準是什么
盜竊罪既遂和未遂標準法律并未作出明確的規定。既遂與未遂主要在于犯罪事實的認定、以及司法判決的結果上,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首先,犯罪未遂應當負刑事責任。
其次,由于刑法規定的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要確定對于犯罪未遂是否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最后,在確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況下,要進一步確定是從輕處罰還是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二條【犯罪預備】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
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三條【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一十條【盜竊罪】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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