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責任,轉彎讓直行的判定標準:
1、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第1項“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1條第7項“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p>2、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3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交通事故責任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或存在過錯行為,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應承擔的責任。
一、在直行道上拐彎怎么處罰
直行車道轉彎按照未按標線行駛處罰,一般罰100,扣2分。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1、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2、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3、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4、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5、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6、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7、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二、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責任有哪些規定
1、在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遇相對方向來車,左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2、在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車未讓左轉彎車先行。
3、綠燈亮時,轉彎車未讓被放行的直行車先行。
4、燈亮時,右轉彎車未讓被放行的車先行。
5、A車正在左轉彎,B車超越時與之發生事故,誰全責?A車負全責。超越前方正在左轉彎車。
6、在有禁止掉頭標志、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掉頭。
7、按照交通警察指揮通行。
8、違反裝載規定,致使貨物超長、超寬、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
9、遵從導向標志指示行駛。
10、禁止行徑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時超車。
所有的問題都是車與車的事故,至于與那些亂竄的電動車的事故責任劃分,建議一定要讓交警先對電動車進行鑒定。根據規定,只要最高時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過40公斤的電動車是屬于輕便摩托車,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這樣就可以按照車與車的事故標準來判責。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