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回遷房能辦遺囑公證。民法典規定,回遷房是被繼承人合法取得的,可以作為遺產被繼承人,對回遷房訂立的遺囑可以申請公證?!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韭蓭熖嵝选繂枺恨k理遺囑公證應注意的問題?答:(一)遺囑人應向遺囑行為發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遺囑公證。(二)遺囑是遺囑人處分自己財產和死后事務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親自辦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如遺囑人因特殊原因(年老體衰、行動不便或住院等)不能到公證處辦理的,公證員可以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三)遺囑人要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辦理。(四)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五)遺囑人設立的遺囑內容要真實、合法(如所處分的財產是否為個人所有,是否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額)。(六)立遺囑人在遺囑生效前可以變更、撤消遺囑。(七)立遺囑人可以在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作遺囑執行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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