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溫州醫保報銷政策如下:
1、鄉(鎮)衛生院醫療費報銷比例為,300元以下的,報銷30%;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報銷70%;2000元(不含)以上的,報銷50%;
2、縣級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報銷比例為500元以下的,報銷25%;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報銷65%;10000元(不含)以上的,報銷50%;
3、二級醫院醫療費報銷比例為,500元以下的,報銷25%;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報銷55%;10000元(不含)以上的,報銷50%;
4、三級醫院醫療費報銷比例為,1000元以下的,報銷20%;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報銷45%;10000元以上(不含)的,報銷40%。
大病報銷標準如下::
1、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到10000元補償65%,10001到18000元補償70%;
2、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癥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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