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租賃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該合同,并且退還租金。但是,提出不繼續租房的行為是合同違約行為,違約方應當按照合同當中關于違約行為的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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