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民事案件需要需要多長時間開庭法院受理民事案件需要需要多長時間開庭沒有規章。但是民訴法規章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做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章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