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法典對起訴的有效期作出了明確的規章,通常情況下,法律規章了三種訴訟時效期間,分別是:普通訴訟時效、特別訴訟時效和最長訴訟時效。,在一般情況下,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在三年內請求人民法院對自身的合法權利進行保護。一旦權利被侵犯,可以委托代理人處置,不能因為訴訟時效而無法保護自己的權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章的,依照其規章。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章的,依照其規章。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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