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后三個月內審理完畢,何時開庭,那是法院的事情,法院自行安排。普通程序一般是在6個月內審結的。普通程序一般為6個月內審結。
一、法院開庭調查后,等多久才有審判結果
法律規定開庭時間是包含審結期限之內的。一般情況下,簡易程序的,立案三個月內審理完畢。
普通程序,六個月之內審理結束,有其他的情況按另行規定進行處理。對于民事案件說,法院開庭后可以當庭宣判,也可以定期宣判。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具體時間無規定,但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即從起訴到宣判在一般情況下不超過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刑事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有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二、打一個官司要多久的時間
以民事案件為例:民事案件審理程序分為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6個月內審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到之日止。如果普通程序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三、判決離婚要多長時間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復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拿到判決結果后,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人向作出判決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接到判決書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一般會從接受案件后,在三個月內審結。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即生效。如果雙方對判決結果沒有不滿意的,沒有人提起上訴,那么在十五天上訴期過后,該份判決書即生效。簡單說,如果僅有一審程序,用簡易程序審理最遲三個月加十五天。普通程序審理最遲六個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審程序,則再一審程序中再加上三個月。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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