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遺囑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理,并于創立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老人去世后就可以開始發生繼承了。
遺囑可以一直有效的。但是法律規定,如果繼承權被侵害了,自知道被侵害時起兩年內有起訴權。同時,繼承開始后20年的,因為繼承權被侵害起訴的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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