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政局可以提供離婚協議書,具體如下:
1、政局提供離婚協議書,但是內容都是空白,需要前去辦理離婚手續時現場填寫,也就意味著有些事項可能現場才進行約定,會比較耽誤時間;
2、所以,一般建議自己根據自己的婚姻情況提前準備好離婚協議書,對婚姻、財產、債權債務、撫養權等進行約定清楚,然后再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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