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員激活自己的 醫保 電子憑證后,可按以下流程幫助子女及無智能手機的老人激活和使用醫保電子憑證——安裝“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點擊菜單欄“我的”按鈕,進入個人中心頁面,在“我的家庭成員”板塊點擊圖標“+”添加親情賬戶,填寫家庭成員的姓名、 身份證 號,選擇家庭成員與您的關系。 確認上述信息準確無誤后,點擊相機圖標并按照示例上傳個人 承諾書 、本人戶口本及被綁定人戶口本,按照以上步驟操作就能幫助家人激活醫保電子憑證。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