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請辦理抵押登記需要由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為借款提供合同履約擔保,并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不動產抵押給擔保公司、保險公司作為反擔保。當事人需要的材料為:
1.委托擔保協議;
2.抵押合同;
3.不動產房屋交易申請表;
4.身份證明材料;
5.不動產權證書;
6.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
【擔保物權的適用范圍和反擔?!總鶛嗳嗽诮栀J、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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