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落戶流程如下:
1、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2、因為結婚要將戶口遷到另一方所需材料有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計生證明等的原件以及復印件。
3、遷出戶口的一方要在所在的社區或者村委開具相關的計生等情況的證明。
新生兒落戶口手續如下:
1、新生兒出生一個月內持夫妻雙方身份證及其復印件、雙方結婚證及其復印件、《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服務證》、隨父或母戶口簿到隨父或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部門辦理新生兒落戶口手續;
2、在派出所戶籍部門指導下填寫常住人口登記表,當場出具打印的戶口簿、本。
綜上所述,夫妻結婚之后就可以生孩子了,再生孩子的時候需要用父母的結婚證、身份證和戶口本辦理出生證明,這樣才能夠辦理戶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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