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間限制及所需材料。用人單位應在30天內向行政部門提出認定申請,部門要求申請人提供完整材料。行政部門受理后需在60天內作出認定決定,并通知相關方。申請材料包括申請表、勞動關系證明和醫療診斷證明。建議受傷職工及時申請工傷認定以維護權益。如需更多信息,請咨詢律師團隊。
法律分析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限制
1、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行政部門提出認定申請。
2、審核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的申請后,應及時進行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需要可以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并在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并抄送經辦機構。
行政部門受理認定申請后,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決定,并在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并抄送經辦機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后,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15個工作日內提交有關材料。職工或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而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在15個工作日內未提交有效證明材料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依據受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供的材料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什么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因此,提醒您以及您身邊的朋友們,如果在工作中受傷,事后一定要及時去申請工傷認定。這樣才能有效地保障自己的權利得到維護和實現!關于更多工傷方面的,如果您還有什么疑問,歡迎登陸律師網站進行咨詢,我們有專業的律師團隊為您進行解答。
結語
工傷認定的時間限制是重要的,職工應在事故發生或被診斷為職業病后30日內向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行政部門應及時審核并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60日內作出認定決定并通知相關方。申請人應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關系證明和醫療診斷證明。提醒大家在受傷后及時申請工傷認定,以保障自身權益。如需更多信息,請訪問律師網站咨詢專業律師團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七條 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工傷保險的監督管理,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二章 工傷保險基金 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對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一章 總 則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
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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