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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