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給開戶籍證明處理方法如下:
1、如果是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的,需要補全材料按照流程去辦理;
2、如果是派出所人員故意不開戶籍證明等不作為的,可以向其上級領導反映;
3、若派出所仍沒有給申請人辦理可以向人民檢察院舉報。
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方式如下:向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請求人民檢察院予以立案監督;提起自訴。派出所報案立案流程如下:當群眾遭遇不法侵害時,或者發現犯罪線索時,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對于群眾上門報案的,在一般情況下,民警會要求寫報案材料,做詢問筆錄,派出所同志會進行接報案登記,接受證據材料;在認定有犯罪事實時,即進入立案偵查程序;如果認定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情節輕微不當作犯罪處理,則決定不予立案。 綜上所述,派出所不給開戶籍證明的話可以攜帶身份證到戶證中心由工作人員復印后加蓋公章,在國家出臺的相關文件當中,明確規定我們在生活當中需要證明身份的情況下,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本等這些就完全可以,也并不是當地的派出所不給開戶籍證明,這是國家統一規定的。
戶籍證明的作用?
1、法定的戶籍證明是指公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如果是集體戶,或身份證、或戶口本遺失,則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戶籍證明”。
2、目前有些場合,需要戶籍證明,你可以憑本人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去你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不收任何手續費,可能有些派出所會收取一定的工本費(一張紙)。戶籍證明僅證明某人的戶籍,因此是不另貼相片的,但有個人相片在電腦內的,在打印戶籍證明的同時,會打在證明書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九條,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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