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國法律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是由我國的人民法院基于犯罪事實以及其他相關材料經過審判決定的,批捕只是對偵破案件過程中所采取的一種手段,并不是被認定為有罪的依據。
一、檢察院能否當庭變更量刑建議
不一定。理由:檢察院認定的罪名和量刑建議,法院是能改的。但是在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后,檢察院的量刑建議,法院沒有特殊情況,一般不會改變。
我國法律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不得確定有罪。因此給某犯罪嫌疑人定罪的權力在人民法院,而不在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作為國家公訴機關,代表國家和人民行使公訴權,代表國家參與刑事訴訟活動,對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提起訟訴,并給出定罪量刑建議,并不能決定最終的定罪量刑。人民法院是審判機關,人民法院經過庭審之后,根據控辯雙方的意見及相關事實和證據依法對被告人進行定罪量刑。
1、在刑事訴訟中,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可以作為法院量刑的參考,并不是說法院一定要按檢察院的量刑來判決。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影響組織和個人的干涉。
2、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判決與檢察機關的量刑出入不大。這是因為兩家司法機關適用的法律是一樣的,對案件的考量也比較準確。
3、如果法院判決與檢察院的建議有較大的出入,檢察院可以行使司法監督權提起抗訴,但對于最終的判決結果,還是由法院決定。
二、賭博拘留能開無犯罪證明嗎
賭博拘留能開無犯罪證明。被拘留過,但沒有經過法院開庭審理、宣判有罪的法律程序,可以開出無犯罪記錄證明。根據相關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犯罪記錄指的是經法院開庭審理,并判決有罪,這才有犯罪記錄。僅是被拘留,當然不能認定有犯罪記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進行訴訟。
三、徇私枉法罪立案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標準:1、對明知是沒有犯罪事實或者其他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采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責任為目的立案、偵查、起訴、審判的;2、對明知是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人,采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偵查、起訴、審判的;3、采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較輕的追訴,或者使罪輕的人受較重的追訴的;4、在立案后,采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反法律的手段,應當采取強制措施而不采取強制措施,或者雖然采取強制措施,但中斷偵查或者超過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實際放任不管,以及違法撤銷、變更強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際脫離司法機關偵控的;5、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出枉法判決、裁定,即有罪判無罪、無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輕判、輕罪重判的;6、其他徇私枉法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二條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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