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因為刑事案件而使用的,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調查取證,嫌疑人被關押在看守所里。注意關在拘留所的是違法嫌疑人和關看守所的是不一樣的。而從看守所里放出來的話,應該是3種情況,1是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2是案件調查結束,無罪釋放,結案。3是有罪,檢察院調取材料后送法院判刑,然后送監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