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婚前,男方要到女方家下聘禮,這是一種傳統的習俗,發展至今,聘禮逐漸退出歷史舞臺,直接給彩禮就行了,結婚的時候給女方彩禮以示對婚姻的尊重,代表著以后的生活會幸福和睦,也不知道從何時開始,彩禮逐漸變了味,彩禮要得越來越高,這其實是導致農村結婚難的主導原因,在農村,老人們常說:結婚的時候收了這三種錢,離婚就是早晚的事。
1、豐厚的彩禮
雖然現在農村的生活條件變好了,但農村的收入依舊不是很高,隨之而來的高昂彩禮,已經超過了大部分人的承受范圍,而且彩禮完全都變味了,硬生生變成了攀比家境的工具。
很多人都這樣認為,鄰家嫁女兒的時候彩禮都收了那么多,要是自己要少了,那豈不是很沒面子,就像自己的女兒不如人家的女兒似的,所以彩禮是越來越豐厚,彩禮要得高了,無形中會給男方家庭增加很多負擔,這也會導致婚姻變了味,總覺得老婆像是買來的一樣,如此看來婚姻談何幸福。
2、租借的彩禮
為了結婚,把大半輩子的積蓄搭進去的大有人在,盡管這樣面對高額的彩禮無能為力的依舊比比皆是,無計可施只好到處去借錢,借來的錢當然是給女方做彩禮了,結婚以后開始了日復一日的還債生活,這樣的生活怎么可能會幸福呢,那些自由戀愛的,知道對方家庭條件不充裕時,結婚的時候會選擇少要彩禮,因為他們明白,再多的彩禮也是東拼西湊借來的,還錢的依舊是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少要或者不要彩禮,不然日后麻煩會自己找上門。
3、夸張的彩禮農村結婚,大多數情況下彩禮錢都會要得比較的過分,彩禮要求高不說,買車買房都成了硬性條件,這必然超出了對方家庭的承受能力,怎么可以因為要求夸張就不讓兒子結婚呢,所以都會想盡辦法去滿足,這樣的話,即使結婚了,埋下隱患也是必然的事情,對方的父母怎么可能會對女孩子產生好感,婚后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離婚也會在情理之中。
想通過高昂的彩禮錢,讓對方放棄離婚的想法,這必將為婚姻埋下隱患,這樣做對方會產生不滿情緒,自己的女兒嫁過去必然會受氣,過于高昂的彩禮錢,很容易導致對方家庭出現經濟危機,生活會變得過于拮據,到時候女兒嫁過去怎么可能會享福,由此可見這三種錢是萬萬要不得的,離婚的導火索由此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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