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應當由車輛所有人或者網約車平臺公司向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資料。第一,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申請表。第二,車輛所有人為法人的,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經辦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第三,車輛行駛證原件及其復印件,新購置車輛應當提供購車發票、車輛登記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第四,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合格報告。第五,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和應急報警裝置安裝證明。第六,網約車平臺公司出具的服務協議意向書。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受理申請后,在20個工作日內,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車輛出具《車輛登記變更證明》。申請人憑《車輛登記變更證明》,在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車輛使用性質為“預約出租客運”,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0號《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和互聯網融合發展,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互聯網技術為依托構建服務平臺,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游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
本辦法所稱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稱網約車平臺公司),是指構建網絡服務平臺,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企業法人。
第三條堅持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原則,有序發展網約車。
網約車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城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除外。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