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民間借貸中,黑中介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為了避免自己成為黑中介的受害者,應當采取一些措施進行防范。
法律依據:
1.《合同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未采取書面形式的借款合同,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具借款收據。
第一百五十四條 借款人有權隨時向出借人償還全部或者部分借款。
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十四條 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八)利用消費者在交易中的依賴地位,要求消費者與其建立不合理的交易關系,收取額外費用或者以其他方式牟取不正當利益。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四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捏造事實,編造假案,或者變造、隱匿、毀滅證據的,或者故意提供虛假的鑒定結論、檢驗報告的,以至于使無辜人員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刑事處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通過以上法律依據可知,民間借貸中應當采取書面形式,避免與黑中介進行不合理的交易,同時也要保留好相關證據,以免被黑中介捏造事實,受到不必要的損失。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