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為12%。單位及個人的繳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選擇,個人繳存比例應等于或高于單位繳存比例。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最高不能超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十二。一、繳存基數調整情況:
1、繳存基數上限:25950元。
2、繳存基數下限:杭州主城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下限為2010元;臨安區下限為1800元;建德市、桐廬縣、淳安縣下限為1660元。
3、調整依據:調整后的繳存基數上限為杭州市2018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5950元(2018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8650元的3倍);繳存基數下限為政府公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二、繳存比例調整情況:
(1)機關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2%。
(2)企業繳存比例及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各為5%,上限各為12%,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規定的繳存比列下限和上限自行選擇繳存比例。
拓展資料:公積金貸款建議20年還是30年?
30年比較好。
公積金貸款20年:房貸利率3.25%,還款總額136.13萬元,其中總利息36.13萬元,每月需還款5671.96元。
公積金貸款30年:房貸利率3.25%,還款總額156.67萬元,其中總利息56.67萬元,每月需還款4352.06元。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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