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坐牢后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刑事處罰不能替代民事賠償。我國法律規定,挪用公款構成犯罪需刑罰,同時需賠償。挪用公款罪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金額大、用于非法或營利活動,或逾三個月未還,則構成該罪。
法律分析
挪用公款坐牢后是還要還的。刑事處罰是不能夠代替民事的賠償責任的。構成刑事犯罪被判刑坐牢之后,還是要承擔民事的賠償責任的。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國家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方便,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是挪用公款金額比較大、進行營利的活動的,或者是挪用公款金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沒有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拓展延伸
挪用公款罪責任與還款義務
挪用公款是一項嚴重的犯罪行為,涉及到違法獲取和使用公共資金的情況。根據法律規定,挪用公款是一種犯罪行為,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犯罪嫌疑人在被定罪后,應當依法受到懲處,包括但不限于刑罰和罰款等。此外,根據還款義務的原則,犯罪嫌疑人應當返還挪用的公款,以恢復被侵害的公共利益。還款義務是一種法律要求,旨在保護公共財產的安全和正常運作。因此,挪用公款犯罪后,還款義務是不可避免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積極履行還款義務,以修復其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害。
結語
挪用公款坐牢后,還款義務不可逃避。刑事處罰不能替代民事賠償責任。挪用公款是嚴重犯罪,應承擔法律責任。犯罪嫌疑人必須依法受罰,返還挪用的公款,以維護公共利益。還款義務是法律要求,保護公共財產安全。犯罪嫌疑人應主動履行還款義務,修復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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