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委托他人以合法的方式幫自己討債,并不違反法律規定。在民法領域,法無禁止即自由。雖然受托人與欠債人之間并不存在債權債務關系,但受托人持有債權人的委托書,說明其持有的“借條”等債權憑證有合法的來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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