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時醫保沒有交滿年限的選擇:
1、在辦理退休時可按規定一次性補繳所差年限的醫療保險費后,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
2、退休后每月仍按時自己交醫保費,直至交足年限為止。
補繳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
二、退休時醫保還未繳滿期限的處理方法:
1、按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2、如您的醫保關系和社保關系都在一家單位,并您的單位已經為您辦理社保退休,即可讓單位為您辦理醫保的退休,由單位醫保專管員每月20日前到醫保局單位所屬窗口辦理在職轉退休,辦理退休時,法定有效連續工齡(參加工作到2001年10月)視同為繳費年限,加上之后的實際繳費年限必須滿足:女滿25年、男滿30年,同時,實際繳費年限不低于15年。不足部分要一次性補齊,以后即可享受退休職工待遇,每年只繳納大額救助費用即可。
3、退休時未繳滿繳費年限可以退還,社保是可以退保的,只要退保資料齊全就可以退保。
三、退保所需資料:
1、養老保險手冊;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退保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
四、退保辦理程序:
1、以上資料齊全,由養老、失業、工傷基金管理中心按有關政策規定打印個人賬戶一次性支付審批表;
2、由主管局長簽字后到中心財務室核報。
(1)服務承諾:對企業和個人辦理撫恤金、喪葬費、個人帳戶支付,手續齊全,即時辦理。
(2)承辦機構: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五、注意事項:
1、社保非因以下情況不得退保退費。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參保人因故死亡(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參保人出國定居(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退休后死亡,個人帳戶尚有余額的(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2、在退休時的時候發現醫保不夠年限時,可以去看看能否補交,可以補交的情況盡量快點補交上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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