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解除不會影響到支付欠款。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會影響到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因為支付欠款的條款屬于合同中的結算和清理條款,所以在合同解除之后,欠款也仍然需要支付。合同解除不需要還債了。根據法律規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所以解除合同后不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但要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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