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投資保險產品中的糾紛解決通常應受到法律保護。根據法律原則,投資人享有依法投資的權利和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同時,根據保險合同法的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糾紛解決的方式和途徑。一般情況下,糾紛解決方式包括協商、仲裁和訴訟,具體方式要根據合同約定選擇。如果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應當依照法律規定進行。另外,如果保險產品的銷售和服務存在欺詐、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相關當事人還可進行追究以及獲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當事人可以協商選擇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合同糾紛?!?p>2.《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九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金融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投訴受理機構,處理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投訴和求助,保障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p>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九條:“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以虛假的商品和服務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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