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規定,燃氣公司應該屬于住建局管理。而居民在使用的過程之中,有任何的問題,可以先通過燃氣公司去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或者有違規的行為,我們可以向當地的住建局去舉報。
法律依據:
《燃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條 根據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設部負責管理全國城市燃氣安全工作,勞動部負責全國城市燃氣的安全監察,公安部負責全國城市燃氣的消防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建、勞動(安全監察)、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按照同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共同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城市燃氣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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