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不同判如果符合改判條件的,可以改判。即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的,二審法院可以在查清事實后改判。如果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二審法院應當改判。
一、一審民事訴訟程序錯誤要怎么辦
一審民事訴訟程序錯誤,需根據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1、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2、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3、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民事訴訟程序如下:
1、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
2、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二、事實認定不清,法律適用不當的政治問題
民事案件中,一審案件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二審則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一審案件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刑事案件中,一審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一審認定事實不清楚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三、二審判決書會立即生效嗎
二審判決書不會立即生效。二審判決作為終審判決,并沒有上訴期,二審判決何時算生效沒有明文。一般是以判決宣告之日為生效之日,如果沒有宣判的,以送達之日為生效時間。
二審后有哪些處理結果
1、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2、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
3、原判決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后,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
(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原審人民法院對于依照前款第三項規定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作出判決后,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不得再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