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亂液旁人所立遺囑無效;2、違背遺囑人真實意思的遺囑無效;3、遺囑中沒有對缺乏勞動能力又埋蔽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份額的,遺囑無效;4、處分不屬于自己財產的遺囑內容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嘩橡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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