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報銷。出院后經過十五天以上再到其他的醫院重新入院治療,醫??梢哉箐N的,再入院仍用醫??ㄞk理入院手續,出院時按醫保報銷結算,報銷的比例是一樣的,不會因住過一次院現在再次住院就要降低報銷的比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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