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協議或者是訴訟離婚。協議不成的可以訴訟離婚,程序是:你需要起訴,訴訟過程中會有調解程序,如果能夠調解離婚的話那就比較順利;,那要是老公不同意離婚的話,那么你需要提供家庭暴力的證據,證明你老公在婚姻生活中屬于有過錯的一方:家庭暴力即為過錯,這樣法院會判決你們離婚的。如果你無法提供證據或是不敢提供相應的證據的話法院一般會判決不予離婚,待到六個月之后重新起訴離婚后才能夠判決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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