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隊士官轉業新政策內容
1、軍齡不滿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買斷的方式:每年4、7萬+住房補貼+服役津貼+6個月工資。
2、軍齡滿10年干齡滿6年但軍齡不滿16年的,采取應金制,前10年每年3、2萬,10年后按每年5、4萬計,并給予解決住房問題,轉業后每月發工資的百分比(根據服役年限和立功情況)、醫遼保險金自己交;也可選擇計劃安置
3、軍齡滿16年的采取自主擇業(退役金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發全工資的百分比,并解決住房和醫療問題),也可選擇計劃安置(參加公務員考試,立功的加分,考試分低者自主擇業)。
4、軍齡滿25年的也可選擇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學入伍在校期間算軍齡。
6、2010年開始實施
軍人轉業安置政策是什么
一、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業。
二、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
(二)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三)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三、中級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滿55周歲的;
(二)服現役滿30年的;
士官是什么?
士官,又稱軍士。一般國家的軍隊體制里,軍人分為軍官、士官及士兵三大體系,各有其任務執掌。大部分士官通常由士兵考試或選拔出來,也有經過專業士官軍校兵科專屬極為專業加上各其他兵科通科基礎教育,平常在負責輔佐基礎尉級軍官、生活內務帶兵及訓練和前線戰術及排連級實務一級作戰指揮訓練、輔導作為。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退出現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作轉業安置:
(一)服現役滿10年的;
(二)服現役期間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的;
(三)服現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被評為二等、三等傷殘等級的;
(四)服現役未滿10年,國家建設需要調出軍隊的;
(五)符合退休條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轉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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