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親自去。我國法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殲森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氏陸畝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悉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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