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找學校教務處,查詢本人的存根,讓他們開一個證明,重點要寫明本人現實身份證號多少?當時學校電子注冊的時候因為什么原因(比如筆誤,工作失誤等)錯把身份證號填成了什么(錯的寫上)。
2、拿到證明,帶上畢業證,身份證,去學歷認證中心申請認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二十二條 國家實行學業證書制度。
經國家批準設立或者認可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
第二十三條 國家實行學位制度。
學位授予單位依法對達到一定學術水平或者專業技術水平的人員授予相應的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四十三條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
(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
(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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