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訴書 。 2、 證據 材料。 3、原告 身份證 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托他人 訴訟 ,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 授權委托書 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 委托律師 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 律師 事務所接收委托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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