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全款買車寫女方名字,車輛屬于女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不用分割。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個人財產包括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姻期間獲得的個人專屬性財產,離婚時歸各自所有?;楹竽蟹劫浥c車輛給女方,車輛所有權登記在女方名下,因此車輛應被認定為女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該車不需要分割。
法律分析
自己覺得可以就可以。但提醒:
1、該車應屬于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不用分割。
2、婚前男方全款買車寫女方的名字,應認定為男方于婚前對女方的贈與。因車輛所有權以登記為準,這樣,既然車輛是在婚前登記在女方的名下的,因此,該車應認定為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既然是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那么在離婚時當然就不能分割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后哪些財產是個人財產
夫妻個人財產,是指夫妻婚前個人財產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具有較強的個人專屬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財產。離婚時,夫妻個人財產歸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財產應屬于夫妻個人財產:
(1)任何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和已取得的財產權利,包括婚前個人勞動所得、受贈、繼承或受遺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為婚姻而購置的財產?;楹蠓蚧蚱抟丫哂袑傩缘娜粘S闷?,如衣物等。
(2)婚后夫妻一方從事職業、業余愛好等專用財產,如書籍、工具等。
(3)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質的補助金、福利財產、人身保險費、傷殘補償費、人身傷害賠償金等。如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轉業費和復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婚后一方在社會貢獻中所得的榮譽獎品、獎金等。
(4)婚后夫妻一方通過繼承、接受贈與、遺贈所取得的財產或財產權利。
結語
根據以上情況分析,該車輛屬于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無需分割。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前個人財產、婚后夫妻個人財產以及其他具有個人專屬性的財產都應歸各自所有。因此,根據登記在女方名下的車輛所有權,該車應被認定為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需要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一十條 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的,參照適用本章的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條 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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