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仲裁有多久時間受理
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定是否受理。受理的通知申請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通知申請人且說明理由。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勞動仲裁需要什么資料
1.《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有關材料;
4.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
三、勞動仲裁律師費用誰出
勞動仲裁律師費一般由聘請該律師的委托人承擔。部分地區規定勞動者方的律師費不超過一定數額的,可以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動仲裁案件和勞動訴訟案件中,勞動者一方勝訴的,勞動者支付的律師費不超過5千的部分可以由用人單位承擔,但超過5千的部分需由勞動者本人承擔。這是對于勞動者權利的一種保護。律師服務收費根據市場進行調解,由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協商確定具體的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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