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拘留、逮捕、羈押人員需要通過律師等法律程序才能解決相關法律問題。因為他們的行動受到限制,無法自行行使自己的法律權利。同時,相關法律程序也保障了被拘留、逮捕、羈押人員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1.《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被拘留、逮捕、羈押的人,應當有委托辯護人或者指定辯護人,并且有權選擇、聘請辯護人?!?p>2.《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被拘留、逮捕、羈押的人,有權會見辯護人,接受辯護人的辯護?!?p>3.《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律師有權為被拘留、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務?!?p>因此,被拘留、逮捕、羈押人員需要選擇律師等法律程序,通過相應程序行使自己的法律權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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