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合同的訴訟時間是多少年
1、因合同民事法律行為引起的糾紛,其訴訟時效期限是三年。
2、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3、但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二、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有以下4點:
1、協商: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和解協議。
2、調解:由第三方的介入,促使當事人雙方互諒互解,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
3、仲裁: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愿達成的仲裁協議。
4、訴訟:采用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爭議。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可以咨詢專業律師。
聲明:該作品系作者結合法律法規、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整合。如若侵權請通過投訴通道提交信息,我們將按照規定及時處理。
三、合同糾紛管轄范圍是哪些
1、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1)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
(2)采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
(3)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
(4)代辦托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
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4、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5、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6、書面合同中的協議,是指合同中的協議管轄條款或者訴訟前達成的選擇管轄的協議。
7、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選擇管轄的協議不明確或者選擇人民法院中的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選擇管轄的協議無效,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確定管轄。
8、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運輸工具登記注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9、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10、鐵路運輸合同糾紛及與鐵路運輸有關的侵權糾紛,由鐵路運輸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