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職罪的量刑標準:
1、國有公司、企業工作人員因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失,造成國家利益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國家利益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前款行為,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條 【徇私舞弊造成破產、虧損罪】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有前款行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兩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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