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概念:物權,指權利主體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債權,是權利主體按照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請求相對人為或不為特定行為的權利。
(2)性質、特征:物權等于對世權,具有獨占性、排他性,反映物質財富的靜態所有關系;債權等于對人權,不具有排他性,反映動態的財產流轉關系。
(3)法律關系主體:物權,是特定權利主體和不特定義務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債權,是特定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
(4)客體:物權是物;債權包含了物、行為、智力成果。
(5)內容:物權等于對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債權等于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
(6)權能:物權等于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債權等于請求權和受領權。
(7)產生方式 :物權,種類及內容均由法律創設;債權,合同、侵權行為、不當得利、無因管理。
(8)實現方式:物權,物權所有人自己行使權利;債權,實現權利須憑借債務人履行義務。
(9)效力:物權有追及效力和優先權;債權無追及效力和優先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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