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間發現漏罪能逮捕。緩刑期間又犯新罪或發現漏罪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發現的罪做出判決,然后前罪和后罪實行數罪并罰。所以說緩刑期間發現漏罪是可以逮捕的。
一、撤銷緩刑必要的條件有哪些
撤銷緩刑的必要條件:
1、再犯新罪。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間再次犯新罪的,應當依法撤銷緩刑,對新罪和原判罪實行數罪并罰;
2、發現漏罪。發現判決宣告前還有其他罪行沒有判決,說明犯罪分子隱瞞了部分罪行,沒有認罪服法,沒有真誠悔罪,應當依法撤銷緩刑,對遺漏罪和原判罪實行數罪并罰;
3、嚴重違法。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試期間,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還應當依法撤銷緩刑,并執行原判。
二、漏罪如何處理
對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罪犯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情況分別進行了規定。但對于判決宣告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既有漏罪又犯新罪的情況應如何處理沒有規定,對此人們主要有兩種意見:一種是先對漏罪作出判決,把所判的刑罰與前罪判決的刑罰實行并罰,決定執行的刑罰;再對新罪作出判決,把新罪所判處的刑罰與上述決定執行的刑罰重新實行并罰,最后決定應執行的刑罰。另一種意見認為,應對漏罪和新罪分別判刑實行并罰,然后再將并罰后決定執行的刑罰與前罪判決沒有執行的刑罰重新實行并罰,最后決定應執行的刑罰。
三、撤銷緩刑有哪些必要的條件
撤銷緩刑的必要條件:
(1)再犯新罪。只要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間再犯新罪,就應當依法撤銷緩刑,對新罪和原判之罪實行數罪并罰。
(2)發現漏罪。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說明犯罪分子隱瞞了部分罪行,沒有認罪服法和真誠悔罪,應當依法撤銷緩刑,對漏罪和原判之罪實行數罪并罰。
(3)嚴重違法。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也應當依法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原判刑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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