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有協議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
1、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對財產分配、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則可到當事人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協議離婚。
2、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只能通過法院訴訟方式離婚。一方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法院立案受理后,向雙方當事人送達傳票,通知審理時間。法院首先是要進行調解,經過調解后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并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準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一、男方不同意女方起訴離婚怎么辦
女方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法院立案后,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離婚訴訟的。小孩撫養問題,法院會考慮到誰更有撫養能力,小孩跟誰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長和發育。
如果是男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女方要起訴離婚并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證據,如家庭暴力的證據、包二奶的證據、感情不和分居的證據等等,通過證據說明兩人感情已無和好可能,法院在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后,才會判決。
法院調解
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判決
法院經過調解后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并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準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二、有什么辦法可以讓父母離婚
離婚方式包括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訴訟離婚是指夫妻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或對子女的撫養、教育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兩種方式解決:一是調解離婚,是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批準其離婚并制作離婚民事調解書,作為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法律文書。二是判決離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就和子女撫養等作出離婚判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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