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傷責任的歸屬需要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判斷。如果事故發生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并與工作任務有關,則屬于工傷責任。如果是工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傷害,則責任不在單位。
法律依據:
1.《勞動保障法》第四十六條:“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購買工傷保險,并按照國家規定主動承擔工傷保險費用,為勞動者發生工傷時提供必要的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p>2.《工傷保險條例》第八條:“用人單位在下列情況下,按照本條例規定負擔工傷保險費,并為職工發生工傷時支付工傷保險金: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發生的工傷;
(二)職工因工負傷、患職業病致殘或者死亡的;
(三)職工因工外出公干期間發生的工傷;
(四)其他依法應當認定為工傷的?!?p>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十四條:“如果職工在工作時間內或者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場所外受到意外傷害或者職業病,請示醫院開具《工傷鑒定證明書》。用人單位不得拖延,應當立即組織職工急救,及時填寫工傷報告,并報本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如用人單位未及時報告工傷,造成勞動者無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p>綜合以上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工傷責任歸屬要考慮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與工作任務的關系,如果行使職務過程中出現事故,責任應由用人單位承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