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車行用個人名義簽合同有用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17:04:35
二手車車行用個人名義簽合同有用嗎
法律分析:車輛屬于高價值的動產,本質上屬于動產,但是需要在車管所進行登記。因此,雙方私底下簽訂轉讓合同是可以轉讓車輛的所有權的。但是這種轉讓存在不足,也就是倘若第三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這種轉讓的效力對不知情同時支付了對價的善意第三人不起作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導讀法律分析:車輛屬于高價值的動產,本質上屬于動產,但是需要在車管所進行登記。因此,雙方私底下簽訂轉讓合同是可以轉讓車輛的所有權的。但是這種轉讓存在不足,也就是倘若第三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這種轉讓的效力對不知情同時支付了對價的善意第三人不起作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車輛屬于高價值的動產,本質上屬于動產,但是需要在車管所進行登記。
因此,雙方私底下簽訂轉讓合同是可以轉讓車輛的所有權的。但是這種轉讓存在不足,也就是倘若第三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這種轉讓的效力對不知情同時支付了對價的善意第三人不起作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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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車車行用個人名義簽合同有用嗎
法律分析:車輛屬于高價值的動產,本質上屬于動產,但是需要在車管所進行登記。因此,雙方私底下簽訂轉讓合同是可以轉讓車輛的所有權的。但是這種轉讓存在不足,也就是倘若第三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這種轉讓的效力對不知情同時支付了對價的善意第三人不起作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