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過了三個月還能起訴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07:44:18
交通事故過了三個月還能起訴
法律分析:可以起訴的。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受傷的,傷者可以要求對方及其保險公司按交警所認定的事故責任進行賠償;如果協商不成的,傷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及保險公司賠償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根據規定事故發生后過了三個月的,并未超過法律所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限,傷者仍可以正常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導讀法律分析:可以起訴的。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受傷的,傷者可以要求對方及其保險公司按交警所認定的事故責任進行賠償;如果協商不成的,傷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及保險公司賠償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根據規定事故發生后過了三個月的,并未超過法律所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限,傷者仍可以正常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法律分析:可以起訴的。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受傷的,傷者可以要求對方及其保險公司按交警所認定的事故責任進行賠償;如果協商不成的,傷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及保險公司賠償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根據規定事故發生后過了三個月的,并未超過法律所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限,傷者仍可以正常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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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過了三個月還能起訴
法律分析:可以起訴的。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受傷的,傷者可以要求對方及其保險公司按交警所認定的事故責任進行賠償;如果協商不成的,傷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及保險公司賠償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根據規定事故發生后過了三個月的,并未超過法律所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限,傷者仍可以正常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