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工資怎么算
未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工資的計算應當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簽訂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超過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一般只能獲得11個月雙倍工資。
二、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直接離職嗎
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直接離職,因為沒有訂立勞動合同,因此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離職。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一、第三款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仲裁流程
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仲裁流程如下:
1.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3.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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