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也能申請工傷鑒定,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
一、工作未滿一個月,工資沒有給
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資料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只要證明雙方之間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資。
二、沒簽合同老板亂扣工資怎么辦
沒簽訂合同老板亂扣工資,可以通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處理,當調解不成則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1、《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從你離職開始算,仲裁時效為一年。2、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后可以隨時走人,并要求公司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支付加班工資等。3、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者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的、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殘或者自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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