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醫療事故三級賠償標準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三級甲等醫療事故為六級傷殘,賠償指數50%;三級乙等醫療事故為七級傷殘,賠償指數40%;三級丙等醫療事故為八級傷殘,賠償指數30%。除醫療事故等級以外,具體的賠償數額還應當根據責任程度和因果關系來確定。一般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等。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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